中共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市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落实落细整改要求。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以高度负责的自我革命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检视剖析,院党组成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检视,既主动认领问题,又深入查摆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院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期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三是坚持动真碰硬,确保整改实效。院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进治理结合起来,系统推进问题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坚守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成色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严格落实“有信必复”,做好纠纷化解和法律释明工作。印发《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强与当事人沟通的通知》,要求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如立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判后及执行环节均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与答疑。
(二)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落实院长主持审委会制度,充分发挥审委会抓大事、议要案的职能。健全落实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切实提升研讨工作质效。严格落实阅核制,持续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二、关于“聚焦审判工作现代化,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树牢正确政绩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履好职、尽好责、办好案。1—6月,全市10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优于合理区间,1项位于合理区间。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督促败诉当事人履行判决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提升案件质量管控的能力水平。综合发挥“四类案件”监管、阅核、司法公正在线等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案件的事中监督。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三)加大执行难问题破解力度。以“终本出清”牵引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深化综合治理和执行工作规范化,统筹推进符合条件的“执行难”案件实质化解、“执行不能”案件有序退出。与人社部门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社保待遇执行等事项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措施。规范案款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案款分段审批和发放管理,确保案款及时规范发放到位。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作,针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部署专项行动,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关于“延伸审判机关职能,服务保障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向市委、市政府通报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促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6月,全市法院制发综合类司法建议11条,期限内反馈率、采纳率100%。
(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稳妥审理涉企案件,稳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开展普法讲座,编发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集,走访科技企业积极回应企业司法诉求。
四、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院治警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岗位风险排查、正风肃纪等检查,动态监督离退人员违规代理情况。针对性开展新提任干警、年轻干警、临退干警等警示教育。
(二)加强院机关内控管理。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形成制度汇编。优化政府采购、基建工程、中介服务等供应商库。开展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三)优化共享法庭建设成效。开展村社共享法庭点位优化,对距离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较近的村社共享法庭予以撤并整合,推动共享法庭与基层组织深度融合、优势互补,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五、关于“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开展队伍分析研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完善选人用人管理制度,推进选人用人规范化发展。
(二)建强专业化审判人才队伍。通过全省“四级联考”、选调生招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公开逐级遴选员额法官、双招双引等方式,重点吸纳法学专业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审判专业力量。制定《关于建立人才队伍建设“1+5+X”工作体系的方案》,加强高层次人才系统谋划。
六、关于“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开展新一届党支部换届选举,对新任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与经开区建立党建联建机制通过“党建+法治”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开展舆情引导处置辅导,提升干警舆商意识和防控能力。
七、关于“持续推进整改的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落实落细有关工作要求。
下一步,市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着力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摒弃“过关”的错误思想,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管理,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巡察整改与审执工作有机融合,做到常态长效抓整改。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六项纪律”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铁律”,把党规党纪融入案件审理中,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检查,切实形成警钟长鸣的良好态势。三是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践行“如我在诉”,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做深做实“四个聚力”,促推理念能力双提升、公正效率双优化,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推进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2531107;单位地址: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1号,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szyjj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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