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网站地图
5月16至17日,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景宁召开。会议传达了上级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去年以来全市商事审判工作,并部署了今后工作任务。全市法院分管院领导、民二庭庭长以及市中院、景宁法院民二庭全体法官参加会议。景宁县委常委、副县长叶金堂、景宁法院院长柳启东到会并致辞。
丽水中院副院长吴一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如何做好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找准定位,有所作为。要充分发挥商事审判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贡献力量;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二要妥善审慎处理涉众型案件。要谨慎处理好集资类和“涉众”类借款纠纷等牵涉面广、影响力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务必要书面报告党委、政府,形成多部门联动、配合;对涉案人数众多的,要暂缓受理,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三要加大调研,统一法律适用。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要加大调研,及时形成意见,统一法律适用,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的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四要加强商事审判队伍建设。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坚持“三个至上”,切实按照“八项司法”的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队伍素质。
会上,各基层法院就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认真探讨和深入交流。 (本院民二庭、冯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