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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探索民主评议党员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加加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日,遂昌法院出台《开展党员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注重定性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定量分析,有效的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具体做法:一是突出考核重点。将思想建设(24分)、组织建设(24分)、作风建设(24分)、工作绩效(28分)四个方面作为党员量化考核的重点,并把分值细化为年度考核情况、撰写调研文章情况、受表彰情况等多个方面,加大对履职尽责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力度。二是细化考核内容。根据党员的权利义务,对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参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等情况的党员实行扣分,反之,对热心服务群众、热心公益活动,参加扶贫结对帮扶表现突出的党员给予加分,将难以量化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等情况以参加活动的次数和效果以及群众的反映来量化考核,确保客观公正。三是科学规范管理。党员量化考核评分每年进行一次,制定发放《法院机关在职党员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表》,由党员本人填写自评,经各支部委员会核实后,确定考核情况和相应分值,再结合领导群众评价,算出最后得分,经党组研究审核和党员确认无误后进行通报。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帮助教育,直至作出相应纪律处理。党员量化考核评分将作为党员履职的“明白账”,党员党性状况的“晴雨表”放入党员个人档案。 (巫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