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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历年遗留未归档老案卷专项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15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省法院清理历年遗留未归档老案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院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清理实施方案,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广泛动员。二是明确阶段,提高效率。该院出台了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表,计划分四个阶段,将每项工作逐步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案件承办人,明确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清理工作。通过核对案件连贯性等方法对历年案卷进行梳理、核查,并互相对照补充核查结果,以不断提高清理效率。二是增配力量,落实责任。年初,该院返聘一名退休法官到档案室专门负责清理工作,并抽调业务庭内勤作为补充力量。建立办公室统一指挥,办公室、业务庭两条线同时协作推进的方式,明确清查出的具体案件承办人为责任人,承办人已故或退休的,由庭室负责人任责任人。四是创新方法,加强监督。本着“先简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先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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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后案卷进行专项清理。明确核查对号,将未归案号分类登记,分为已结未归、未结未归、无案空号、无法查找四类。建立专项清理活动定期通报和张榜公示制度,使各部门清理工作效率一目了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具体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任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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