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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莲都区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到莲都法院调研《关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10年7月,莲都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该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嗣后,该院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座谈会上,该院副院长魏建平围绕案件质效提升、调解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就该院一年多来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作了专题汇报。
督查组高度肯定了该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人民陪审员在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率。优先挑选有资历、阅历和精力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审判工作,增强参审效果。同时,建立健全联络、管理、考核制度,督促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认真研究、客观看待“结案率”、“发改率”等指标的功能作用,逐步强化管理体系的操作性,优化层级管理的科学性,提升管理手段的科技性。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质量,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廉洁。三是要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统一,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主动创新,注重理论成果转化。四是要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紧紧依靠党委和人大的支持解决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增强司法透明度。 (周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