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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青田法院与浙江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田县分公司签订的新委托送达协议正式施行。该院尝试采用民营快递企业定点合作的方式推进省级试点工作,提高法院专递法律文书送达率和妥投率。
主要做法:一是限定送达时间要求。收件人在本县辖区内和辖区外的邮件,快递公司需分别在5个和7个工作日内将邮件投递完毕。由于收件人原因不能按时投递的,投递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需将投递情况及时反馈给法院。二是规范送达签收程序。要求投递员记录签收人身份证号码并注明签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在详情单加盖投递员名章和联系电话,作为妥投邮件的凭证。无法送达的,投递员应及时与法院重新确认收件人信息,在5日内不同时段投递3次以上均未妥投的,可作退回处理;拒签邮件的,投递员应注明情况,并经相关基层组织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证明确为拒签。三是制定送达奖惩标准。约定奖励标准,对妥投投递员进行每件5元的额外奖励;违反约定的,将扣除本件投递费,并由快递公司对投递员进行处罚。四是加强快递员业务培训。要求快递公司每年组织法院专递投递员业务培训,并要求快递员在投递时加强与法官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送达工作。(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