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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以来,莲都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需求,建立青年法官导诉机制,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受到群众欢迎。
该院主要做法:一是明确导诉内容。在立案大厅增设导诉台,每周安排一名35周岁以下青年法官为来院群众提供引导、咨询服务,为群众介绍办案程序和流程、查询案件进度和联系法官。二是确定导诉职责。要求导诉法官做到“五有”,即咨询有人回应、电话有人接听、诉讼有人引导、信息有人核查、法官有人联系,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三是建立导诉台账。制作“导诉日志”,包含当事人身份信息、导诉事项、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要求导诉法官详细记录每次导诉全过程。四是强化导诉督查。不定期对青年法官导诉形象、态度、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导诉工作纳入考核,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