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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法院四项措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25
今年以来,龙泉法院紧扣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将提升案件质量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举措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1-8月累计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8名,参与评查案件520余件,占结案总量的23.3%,查摆共性问题28条,发送整改抄告单14份,均在第一时间得以落实,切实发挥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量的职能作用。主要做法为:一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坚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当季办结生效的案件进行评查,对同类案、调解案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专项评查。二是重视评查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评查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实施细则》,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由业务骨干组成的评查组,确保工作长期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与承办法官的沟通交流。对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审监庭庭长列席部门会议,及时向承办法官反馈,听取承办法官个人意见,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或规范建议。四是加大通报和整改力度。充分利用工作简报、抄告单等载体,定期刊发有分析、有建议的案件质量专题报告,及时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业务庭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吴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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