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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法院探索建立执行助理制度优化执行模式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3-25
为进一步优化执行队伍结构,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龙泉法院自2014年2月探索建立了执行助理制度,构建执行干警与执行助理协作配合机制。截止目前,该院累计执结案件926件,执结标的额3421余万元,在去年执行工作考核中位列全市第一。主要做法:一是优化执行结构。选任了6名素质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基础的聘用制人员担任执行助理,每2名执行干警配备一名执行助理组建执行工作小组,执行员、执行助理、法警达到1:1:1的配置比例,实现执行工作各项指标1+1>2的突破。二是明确角色职能。制定出台《执行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规定执行小组职能分工、执行助理工作要求等。执行小组实行执行干警负责全案执行工作;执行助理负责案件程序性、事务性事项,包括收案、填写和送达协助执行等文书、信息录入、整卷、电子归档结案等工作。制度实施以来,累计补录相关执行信息1800余条,送达相关法律文800余份,整理案卷400余卷,案卷归档及信息录入质量显著提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新任执行助理年度培训计划,已开展首期集中培训,重点强化信息填写及案卷归档等相关知识。为方便执行助理相互沟通,依托法务通设立专门的内部交流群,及时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林龙 祁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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