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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多措并举顺利推进立案登记制实施
发布时间:2015-05-15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当事人“立案难”问题,市中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得以平稳有序实施,
首周全市两级法院共立案
1397
件,不予立案登记
2
件,立案数同比增加
90.6
%。其中民商事
882
件,同比增加
79.6
%;刑事
72
件,同比增加
31
%;行政
20
件,同比增加
150
%;执行
423
件,同比增加
136
%;申请国家赔偿
0
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立案改革工作。
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罗明、立案庭庭长陈光明为成员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全面整体规划改革工作,在优化人员配置、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引领,吃深吃透立案改革精神。
院领导班子及有关业务部门多次召开会议,深入讨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三是组织前期摸底,积极应对历史遗留案件。
下发《关于清理近年法院未受理或未立案诉讼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对近
10
年以来未受理或未予立案的案件进行全面摸底,对所有案件按立案登记要求逐案给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基层法院针对实施立案登记制首日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处理预案。
四是切实转变思路,加快破解房企立案难题。
及时废除我院出台的《关于分类处置涉房地产企业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并向市委政法委报送《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我市有关纠纷案件须依法受理的报告》,建议做好我市涉房企纠纷案件的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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