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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文,通报表扬了青田的生态环境执法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将青田法院办理的众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案列为典型案件。省环保厅副厅长致电丽水环保局局领导,对法院大力支持环保工作表示感谢。2018年以来,青田法院大力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强化审判职能,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自然资源者的刑事及民事责任,2018年,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涉案刑事被告人9人适用实刑,20人适用缓刑,11人单处罚金刑,4人被判处禁止令;共判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75.6477万元、鉴定费10万元,投放淡水鱼苗3.95万尾用以修复生态资源。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与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成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络办公室,2018年召开2次工作座谈会、联席会,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经常性联动;邀请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或具有环境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咨询顾问或人民陪审员,聘任15名专家顾问,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大局功能,大力宣传环境资源保护理念,深入企业、乡镇街道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就地审判,庭后组织被告人在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借助《浙江法制报》、青田电视台、《青田侨报》、浙江新闻客户端、青田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典型案例、创新理念进行宣传,共发表文章6篇。(青田法院 林伟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