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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破解法院“执行难”,近日,丽水市综治委在丽水中院的积极推动下出台《丽水市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建立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的实施意见》,就建立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力求在全市建立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全市两级法院牵头建立本级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协调与本级各协助义务单位的关系;市中院负责开发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软件,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基层法院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的建立、运行;各协助单位要配备专职人员,建立AB岗工作制度,负责协助查控信息的接收和反馈,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使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第二部分规定了执行查控的具体工作流程。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执行机构在收案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协助查询要求,协助义务单位在两日内通过查控体系网络反馈查询信息;法院执行机构专职查控人员每月将书面协助查询通知书、冻结存款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等书面材料装订入卷并将网上查询、控制财产的信息存储后,归档保管。第三部分规定市县两级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贯彻执行《实施意见》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周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