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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莲都法院整合部门资源,创新设置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心,专门审理辖区涉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助推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其主要职责和特点有:一是集中审理环境保护案件。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的案件受理模式,负责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刑事一审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该类案件立即受理,并优先予以排期开庭。二是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对该类案件可予以缓缴、免缴诉讼费用;对申请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的免收保全费用;同时,提倡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调查范围不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三是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适时选取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深入景区、景点、社区、农村开展巡回开庭;通过互联网公布环境保护案件判决书;主动联系媒体,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论坛、微博等各种渠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起与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联动机制,适时调研分析辖区环境保护案件的现状、特点、问题等,并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或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破坏环境行为。
该院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心的成立,将有助于法院更好地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水平。 (陈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