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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28日,省高院宓晓平专委一行到丽水法院调研指导扩大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工作。丽水中院黄文斌院长、吴一鸣副院长、刑一庭及刑二庭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
吴一鸣副院长汇报了全市两级法院扩大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工作安排。宓晓平专委对丽水法院扩大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工作实施中,各地会存在一些不平衡的情况,要切实按照省高院部署抓紧抓实,确保此项工作全面推进。二要积极探索新做法。除认真落实省高院规定的应扩大指定辩护的9种情形外,一些法院还将被告人开庭时已满65周岁、被告人系少数民族且不懂汉语、案件有涉外因素、共同犯罪中其他同案被告人均已聘请辩护人等,也作为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值得借鉴。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扩大指定辩护范围。三要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尽快出台文件,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等,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调研期间,宓晓平专委一行还走访了青田、遂昌法院,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 (李秀勤、曾旋、巫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