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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化解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生存危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日前,莲都法院出台《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加强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任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诉案件责任机制,明确承办法官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负责督查督办,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二、完善具体措施。规定了诉调衔接机制、立案指导和“绿色通道”、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合理确定企业债务履行期限、严格甄别企业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穷尽协调手段、统一执行、建立涉企执行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涵盖立案保全、审判、执行等主要环节。三、强化对企服务。部署开展中小企业走访活动,举办“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司法需求”主题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在融资、管理、劳务等方面困境,共同探讨保障措施,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四、加强信息报送。密切关注当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现象、新问题,及时报送涉诉案件信息;同时,加强涉企案件研讨,向党政部门、重点企业发送司法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
(陈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