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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市中院举行表彰仪式,对刚刚获得“浙江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朱刚同志进行表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子民等领导参加了仪式。
表彰仪式上,市总工会陈子民书记对朱刚同志表述祝贺,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做好服务。要把党委政府对劳模的关爱政策、措施和活动落到实处,更加关心劳模身体健康;二是做好宣传。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大力宣传朱刚同志先进事迹和劳模精神,增强宣传声势,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平安丽水建设;三是做好学习。要迅速掀起学习朱刚同志的新热潮,激励法院干警以朱刚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争创一流。
会上,朱刚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将珍惜荣誉,尽心履职,立足新起点,做出新业绩。中院参会干警和部分在“朱刚执行工作室”挂职的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曹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