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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法院“五个结合”做好审务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25
一是与领导值周制度相结合。坚持值周领导每周至少带队两次以上,与两名中层干部组成巡查组,开展院风院纪巡查,巡查内容包括上下班纪律、着装规范、安全保卫、公车使用、接待群众等情况。巡查结果每周在内网通报。二是与领导联系乡镇制度相结合。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走访联系乡镇或街道两次以上,走访内容包括听取乡镇对干警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与执行案件回访工作相结合。经常性开展执行案件回访活动,由院领导带队就长期未执结案件走访相关人员,检查是否存在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四是与庭审评查相结合。由审管办、审监庭和监察室每周联合查看庭审现场或录像,检查是否存在着装、用语、行为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五是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对于涉及干警纪律作风问题的信访案件,由监察室派员参与接访,一旦发现作风和纪律问题,一律交监察室作进一步处理。(李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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