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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法院四项举措扎实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11-19
遂昌法院自11月7日晚开始,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截至11月16日,该院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40件,程序终结67件,执行到位标的1459.62万元。主要做法有:一是打破科室局限,开展全员办案。改变执行局“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将执行局、执行二局、法警队、调解中心、行装科整合为8个实施组和1个综合组,每个实施组由一名院领导带队,取消双休日,打破8小时工作制,采取突击执行。二是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执法震慑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充分利用罚款、拘留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力度,切实进行查找。三是充分发挥“失信名单”作用,让“老赖”无处遁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视情依申请或依职权作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有关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四是依法开展执行救助,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切实做好执行过程中对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权利,并依法审查、报批,确保执行救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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