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丽水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
网站地图
举报投诉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法院简介
管辖范围
法院新闻
工作动态
新闻发布会
诉讼服务
诉讼指南
常用文书
12368服务平台
法院公告
通知公告
开庭公告
听证公告
减刑假释
审务公开
工作报告
部门预决算公开
执行公开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网络司法拍卖
执行惩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丽水中院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缙云法院推进扩大刑事辩护工作三年以上辩护率翻一番
发布时间:2015-03-09
为充分发挥律师刑事辩护作用,防范冤错和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缙云法院着力推进扩大刑事辩护工作。2014年,该院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3.3%,同比上升48.1个百分点,比2013年翻一番,成效显著。全年共有20起案件因合议庭采信援助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依法获得从轻、减轻量刑处罚。一是建立协作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与司法局形成《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明确被告人符合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7种情形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辩护,且有关部门对被告人不作经济困难审查,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直接作出决定。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法院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通知辩护工作。为强化援助律师个案针对性,要求每案征求被告人或其家属对法律援助律师人员选择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法援律师指派建议,3日内连同法律援助公函移送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收到后3日内确定承办律师并函告法院。三是引导律师参与。积极引导援助律师参与特殊案件的庭前矛盾化解工作,做好被告人及其亲属思想工作,促使认罪伏法、服判息诉。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应爱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中,经援助律师多次耐心、主动释法明理,应某认罪态度发生较大转变,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谢 栋)
上一篇:
简讯
下一篇:
遂昌法院与县人劳局、劳动仲裁委就规范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达成三点共识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主办: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1号(大洋路与人民街交叉口) 全市统一服务热线:0578-12368
建议使用IE8以上,1280×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