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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法院推行婚姻家庭纠纷庭前宣讲制度促进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5-04-30
为避免离婚、赡养、相邻关系等类案件矛盾激化,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家庭、邻里关系,青田法院建立了类案庭前宣讲制度,成效明显。截至目前为止,已开展庭前宣讲的12起案件中,调解6件,撤诉4件。主要做法:一是建立甄别机制。在立案过程中,针对离婚、赡养、相邻关系三类案件,通过谈话初步了解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矛盾大、情绪不稳定等情况,并做相应标记随案移送至业务庭。矛盾较大的,承办人须在开庭前分别联系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了解个体关注点,拟定宣讲方案,并由庭长对宣讲方案进行审核。二是适时适地宣讲。在开庭前由案件承办人用举事例、摆事实的方式进行5―10分钟的心理疏导宣讲活动。宣讲语言朴实、语气平和、情感真实,易于当事人接受。在根据纠纷类型进行整体引导时,着重围绕个案反映的主要矛盾,针对个人反映出来的过激情绪进行疏导。离婚纠纷中,包括理性对待离婚关系、正确处理离婚与否的问题、减少离婚对子女的影响、家属的理性态度等。赡养案件中,涉及如何正确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父母财产的权利等。三是及时跟踪反馈。对进行宣讲的案件做好登记备案,实行一案一表制,制作《宣讲案件跟踪登记表》,对当事人及家属情绪、开庭情况、裁判情况进行登记,并在结案后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后期纠纷化解情况,整体把握宣讲的内容和效果以适时改进完善。(徐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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